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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收到一条有关提醒办理参保登记的短信,我来确认下。

近日,一企业负责人
前往区社会保障中心窗口咨询
这条短信是社保中心发送的
请依法及时完成社会保险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请在收到短信后,按规定至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社会保障中心(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7#楼二楼;咨询电话:0515-69935969)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谢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据了解,区社保中心结合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大数据比对信息,向新开办企业推送短信提醒并寄送《社保登记提醒函》,详细说明了用人单位应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法律规定和办理渠道,提醒用人单位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履行社会保险义务。

忙不是理由,收到短信提醒的“负责人”们,请重视起来!为员工办理参保,维护员工权益,这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的。
此外,区社保中心还短信提醒
单位退工停保人员通过
“江苏智慧人社”APP、小程序等渠道
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业务
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暖心的社保服务


近年来,区社保中心加强社会保险精细化管理,提升各类社保经办提醒服务,先后推送参保登记、工伤预防和资格认证等各类提醒短信23万余条,寄送《提醒函》近千件,上门服务百余次,诠释了新时代社保经办服务的新理念、新亮点,实现社保服务“零距离”。 供稿:区社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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