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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社保结算期
不少HR都在发愁咋给新员工缴社保呢
别担心
现在教您如何用好“参保预登记”
轻松搞定业务难题!
01 什么是参保预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每月11日至次月6日为我省社会保险业务申报期,7日至10日为结算期(进行待遇结算并与相关部门交互数据,暂停办理相关业务),结算期内,用人单位可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办理参保预登记。 结算期后,预登记人员将自动转为参保状态,无需再次办理参保登记。

02 如何办理参保预登记? 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通过“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用工参保预登记”模块办理参保预登记。 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确认提交”,显示“业务办理成功”,即完成预登记。![]()

温馨提示 1.“用人单位用工参保预登记”模块仅在业务结算期(每月7日至10日)开放,其余时间用人单位请通过“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模块办理用工参保手续。 2.“用人单位用工参保预登记”模块操作的业务无法回退。 结算期内网上办理社保预登记 轻松解决参保难题 赶紧收藏起来 转发给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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