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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是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实践能力的重要就业准备环节。想找优质实践平台?这份就业见习申请指南请收好!
申请对象 1.距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大学生); 3.毕业年度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 4.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 移动端服务 ①打开苏服办(APP、支付宝小程序),输入关键词“见习”,选择“个人就业见习岗位申请”,进入服务。 ②在搜索栏中可查询见习单位或岗位,点击“去报名”。 ③待见习单位确认后,可搜索见习人员确认,进行确认。审核通过后,可按协议开展就业见习。 PC端服务 ①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s://www.jszwfw.gov.cn/) ②在搜索栏中可查询见习单位或岗位,点击“去报名”。 ③待见习单位确认后,可搜索见习人员确认,进行确认。审核通过后,可按协议开展就业见习。 ④选择申报区划,点击“报名”。 ⑤待见习单位确认后,可在“见习人员确认”中进行确认。审核通过后,可按协议开展就业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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