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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上午
区住建局联合科城街道
在东进社区海洋路菜场举办
“2023年盐南高新区燃气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
大屏循环播放燃气安全事故教育警示片
专家就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解读
主持人宣读我区瓶装燃气“十不准”守则
通过讲解演示、实践操作两种方式
详细解读了燃气泄漏处置三步骤
(关阀门、通风、室外报警)
油锅起火应急处置程序、灭火器材使用方法

燃气公司进行实物宣传
向大家讲解燃气使用知识及用户日常注意事项
让市民了解和掌握燃气的特性
懂得如何正确使用燃气具


通过本次活动,让燃气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引导市民熟练掌握安全用气方法,切实打通燃气服务“最后一米”、织牢燃气“安全网”。
1、不准超量存放钢瓶(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15千克)。
2、不准向车库、地下或者半地下、高层建筑的用户配送瓶装燃气。
3、不准向未按规定安装报警器及切断装置的用户配送瓶装燃气。
4、不准向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的用户配送瓶装燃气。
5、不准向使用非法制造、非法改装以及报废气瓶和超期限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无气瓶信息标志或者信息标志模糊不清气瓶的用户配送瓶装燃气。
6、不准向未签订供用气合同的用户配送瓶装燃气。
7、不准向同一室内同时使用两种气源的用户配送瓶装燃气。
8、不准向使用非燃气专用胶管(耐高温、耐腐蚀、抗老化)的用户配送瓶装燃气。
9、不准向中间使用接头或三通的用户配送瓶装燃气。
10、不准向用餐区配送瓶装燃气。
来源:区住建局
审核:宗丹萍 王艳梅
编辑:周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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