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无隐患 家家都平安
来源: 2023-05-23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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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上午

区住建局联合科城街道

在东进社区海洋路菜场举办

“2023年盐南高新区燃气安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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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大屏循环播放燃气安全事故教育警示片

专家就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进行解读

主持人宣读我区瓶装燃气“十不准”守则

通过讲解演示、实践操作两种方式

详细解读了燃气泄漏处置三步骤

(关阀门、通风、室外报警)

油锅起火应急处置程序、灭火器材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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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公司进行实物宣传

向大家讲解燃气使用知识及用户日常注意事项

让市民了解和掌握燃气的特性

懂得如何正确使用燃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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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进宣传的趣味性
活动穿插了燃气知识有奖问答
现场掌声如雷、气氛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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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次活动,让燃气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引导市民熟练掌握安全用气方法,切实打通燃气服务“最后一米”、织牢燃气“安全网”。





盐南高新区瓶装燃气“十不准”




1、不准超量存放钢瓶(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15千克)。

2、不准向车库、地下或者半地下、高层建筑的用户配送瓶装燃气。

3、不准向未按规定安装报警器及切断装置的用户配送瓶装燃气。

4、不准向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的用户配送瓶装燃气。

5、不准向使用非法制造、非法改装以及报废气瓶和超期限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无气瓶信息标志或者信息标志模糊不清气瓶的用户配送瓶装燃气。

6、不准向未签订供用气合同的用户配送瓶装燃气。

7、不准向同一室内同时使用两种气源的用户配送瓶装燃气。

8、不准向使用非燃气专用胶管(耐高温、耐腐蚀、抗老化)的用户配送瓶装燃气。

9、不准向中间使用接头或三通的用户配送瓶装燃气。

10、不准向用餐区配送瓶装燃气。


来源:区住建局


审核:宗丹萍 王艳梅

编辑:周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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